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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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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日期 2026-04-24   浏览次数 36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阳市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三、信息发布与报名程序

招聘信息在相关网站进行发布。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

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

1.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

3.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4.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结构化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一般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其它事项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