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6〕70号)精神,我校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7日—4月11日),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公示的成果权属、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科研部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及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核实和依规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做好后续工作。
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务科研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