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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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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 2026-03-20   浏览次数 19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遵循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制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玉佛大道66号。

 邮政编码:474284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特点: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德育为本,匠艺为真,特色为径,传承创新”办学理念,秉承“德塑人生,艺行天下”校训,以立德树人、能力为重、服务需求为办学宗旨,立足南阳,服务河南经济建设。积极深化内涵建设,培育特色专业品牌,走“规范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努力朝着国内知名、特色凸显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目标砥砺前行。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申报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考生咨询、考生录取资格复查、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负责考生举报调查处置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26年单招专业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器设计与工艺、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刻艺术设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健身指导与管理、音乐表演、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梯工程技术、应急救援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

2.2026年学校单招计划1100人,具体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布为准。学校视报考情况,分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六章 志愿填报及考前安排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及考前安排

1.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2.2026年4月25日9时至4月27日18时考生可登录学校官网下载并自行打印单招准考证,考前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到招生就业处打印。考生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第七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学校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知识综合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组织类型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2026年4月26日上午9:00至11:30。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2026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地点

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1.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选取语文、数学、外语3门课程的等级成绩,折算分数相加计为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个等级:A折算为100分,B折算为85分,C折算为75分,D折算为55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个等级:A折算为100分,B折算为85分,C折算为75分,D折算为65分,E折算为40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进行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合卷考试,满分300分。

(3)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符合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身份信息发送至学校并办理相关免文化素质考试手续。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成绩按照300分认定。被学校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学校。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根据专业特点划分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分别命题。考生需根据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属的专业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除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外,其他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单招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美术类、体育类和音乐类,因专业性质不同,分为职业技能知识笔试、美术测试、体能测试和音乐测试。

普通类为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电子商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安全技术与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应急救援技术11个专业。参加普通类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进行职业技能知识笔试,总分300分。

美术类为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7个专业。参加美术类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材、工具。考试内容:素描(150分)、速写(150分),合计300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体育类为健身指导与管理1个专业。参加体育类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100米(100分)、原地推铅球(100分)、立定跳远(100分)。总分300分。

音乐类为音乐表演1个专业,分为两个方向:器乐方向(视唱100分、器乐200分)、声乐方向(视唱100分、声乐200分)。

考试内容:视唱: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以内;音域为b-e2以内。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考生一遍完成视唱(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均可)器乐:考生演奏两首作品(1首为练习曲,1首为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要求背谱演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声乐:考生演唱两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声乐科目考场提供标准音a,要求背谱清唱,不得使用伴奏。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中分别加10分、5分,其它奖项不予加分。若多次获奖,累计计分。考生需于2026年4月26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审查合格后予以加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均为300分。因加分项导致超过300分的按照300分计算。

(3)分数计算

总分=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技能测试分数。

凡在考试、测试中有舞弊行为,或单科有一门成绩0分者,不予录取。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于(2026年3月31日)前,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生源学校确认后,将上述登记表(一式三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审查合格后按照要求上报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办理相关免考手续,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录取原则

(1)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的,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2)录取办法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划定专业类别(普通类、美术类、体育类、音乐类),专业类别内部专业可以相互调剂,专业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调剂。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专业类别内实行“专业清”的原则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数,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先录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在同一专业类别中进行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此项成绩仍相同,则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住宿费:570元/人•年(6人间)

第十九条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加强资助监管和创新管理举措,逐步建立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和操行考核表现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500元。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3)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5)学校大力推进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在校内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章 单招工作的咨询、申诉与监督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7-62066666

电子邮箱:nygymsxy_z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ygymy.com

监督电话:0377-83888660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通过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注册等入学报到手续,并参加全日制培养。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单招招生工作。对冒用学校名义招生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6年单招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